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积极落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,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、依法决策水平,贵州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向社会选聘法律顾问。现就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选聘名额 本次拟选聘法律顾问1名。 二、选聘条件 1.政治素质高,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; 2.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; 3.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、法学研究、法律实践等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经验、具有副教授(副研究员)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,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、专业能力强、业内认可度较高的律师; 4.严格遵纪守法,未受过刑事处罚,受聘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部门的行政处罚,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; 5.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; 6.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和身体条件。 三、工作职责 1.为州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服务; 2.参与州发展改革委重大涉法问题的法律论证,为我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; 3.参与州发展改革委内部规范性文件稿的起草、审核、论证等工作; 4.协助起草、修改涉及州发展改革委的重要法律文书、重要合同; 5.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、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; 6.办理州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。 四、聘期 聘期1年,合同到期后,对能够较好胜任工作的可续聘。 五、报名材料 1.《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报名表》; 2.身份证、法律职业资格证、律师执业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件; 3.学术成果、工作实绩证明; 4.其他证明材料。 六、报名方式 2023年9月5日至9月15日期间,有意向者可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,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fgggk@163.com,联系电话:0855—8231392。 附件:《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报名表》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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